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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2年莘县事业单位第二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引进范围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10月13日前取得。
对符合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当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单色背景免冠照片。
5. 减免考务费需什么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时需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6.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该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允许再改报其他岗位。
7.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8.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公告》及附件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并将处理结果存入考生档案,不得再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1、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